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闻资讯     |      2023-12-28 23:12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从事以计算机外设产品为核心的消费电子产品研发、销售经营活动;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产品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消费电子品牌RAPOO在海内外市场上业已积累一定的口碑与影响力。同时,在制造业产业升级、科技进步和人口红利逐渐衰退的背景下,公司凭借着此前在制造领域多年的沉淀,为商业客户提供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及机器人自动化集成设备。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具体包括:

  游戏V系列:为游戏玩家及爱好者智造游戏快乐;涵盖电竞游戏键盘、电竞游戏鼠标、电竞游戏耳机及游戏手柄;产品置入Qi无线充电、OLED显示屏、IP68级防水防尘、板载内存、云端存储等个性化创意功能,强调工学、精准触发、灵巧微操、听声辨位。外观设计采用流畅犀利线条,以黑为主色调搭配炫彩背光,凸显专业度以及炫酷潮流感。该系列产品主要聚焦电子竞技领域,得益于该领域不断发展壮大的市场红利,将持续推动游戏系列产品销售增长。

  无线年公司以无线GHz技术改变国内键鼠行业格局,树立“无线你的生活”的产品使命;该系列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无线生活应用场景;截至报告期末,已布局鼠标、键盘、音频(含TWS耳机)、智能眼镜、无线充电器、摄像头等多品类产品。产品开发以不断提升电子设备便捷性为锚点,截至目前,公司无线外设产品已实现“无线充电+无线连接+多设备切换”的功能协同,为用户创设多种可能。该系列产品设计风格坚持以简约、时尚、实用主义至上。主要聚焦商务及日常生活场景所需,且随着移动设备存量的规模化,不断围绕移动周边深化产品布局,持续“无线化”。

  新女性Ralemo: 2020年公司推出新的子品牌“Ralemo”聚焦全新女性系列外设产品,打造小众化设计风格,多采用高饱和度色调,简约柔性线条;产品推广语言贴近女性群体,分别命名为气垫鼠标、慕斯键盘。报告期内,公司成立该品牌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扩大用户群体,以差异化战略打造个性化、主题化外设产品。截至报告期末,该系列产品已推出,日常办、彩妆版、圣诞绿野仙踪版,新春流金岁月版;向市场展现公司更为立体化、差异化的产品布局。

  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主要聚焦商业客户需求,基于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以及人口红利衰退的现状下,工业自动化不断扩张的行业红利,并结合公司前期自主打造自有智能数字化工厂的经验积累,输出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及机器人自动化集成设备。公司机器人自动化集成业务主要聚焦新能源、冷链、医药、汽车、电子商业领域的制造商,着力于智能仓储物流集成装备业务线)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区分产品事业部及职能中心:事业部覆盖产品从研发、供应链管理及产品营销的全部职能,以使得业务经营以消费需求为导向,增强应对市场变化的灵活性;职能中心聚焦战略部署、资源调配及绩效考核,为业务发展夯实基础。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营销策略采取以销定购、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销售是公司业务经营的中心环节,研发、采购、营销围绕其展开,截至报告期末,事业部运营情况如下:

  公司销售工作采用线上线下联动营销,多渠道销售模式。自从雷柏RAPOO品牌创立之初,公司就聚集大量资源搭建全球化的线下销售渠道体系;随着电子商务和物流管理行业的发展,以及消费者习惯的转变,公司亦较早的布局了国内线上销售平台。报告期内,随着疫情发展对欧美电商营销的促进,公司将进一步推动海外线上销售渠道的开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目前已在全球五十多个国家地区铺设销售网络。

  公司研发基于自主研发并结合委外合作,以市场消费需求为导向,销售诉求为核心综合考虑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竞争策略,并进行技术储备和产品开发。日常开发工作实施矩阵式管理模式,横向以产品或项目经理为核心串联开发阶段的各个节点,负责协调项目各方,推动项目进度;纵向是专业技术工程师负责各阶段各模块的具体开发工作。同时,对供应链体系建设给予技术性指导,不断强化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公司采购管理主要分为三个主要节点:供应商承认导入、采购执行,供应商后续管理。供应链管理部依据销售规划,发掘市场资源,筛选优质供应商予以集中认证后导入管理系统;依据日常业务需求,执行具体采购工作并周期性的依据质量、价格、响应效率等度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管理。

  根据Newzoo(国际数据研究分析公司,专注于游戏、电子竞技及移动市场领域)于2020年7月发布的《2020全球游戏市场报告》阐明全球游戏市场收入将在2020年达到1593亿美元,其中亚太地区贡献最高收入784亿美元;并预测从2019年开始以8.3%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到2023年全球总收入突破2000亿美元大关,达到2008亿美元。同时,到2020年底全球将共有27亿玩家,比上一年度增加1.35亿人次,中国玩家推动了亚太地区在全球市场中的高玩家占比。Newzoo预测2023年将是全球游戏市场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届时全球玩家将超过30亿。游戏产业的蓬勃发展推动了周边硬件的不断迭代更新,游戏外设硬件得益于游戏行业的市场红利也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公司于2008年推出游戏外设产品,涵盖电竞游戏键盘、电竞游戏鼠标、电竞游戏耳机及游戏手柄;产品置入Qi无线充电、OLED显示屏、IP68级防水防尘、板载内存、云端存储等个性化创意功能,强调工学、精准触发、灵巧微操、听声辨位,深受市场和用户的认可与好评。

  以智能手机、平板和笔记本电脑为代表的全球移动设备市场规模随着近几年的快速增长后,虽有所放缓,但移动设备业已具备一定的市场保有量,根据Newzoo发布的《2020全球移动市场报告》中显示,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用户将达到35亿,2023年或将突破40亿,其中来自国内用户将超过四分之一。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消费者对其的依赖程度逐步提升,将进一步推动移动设备周边产业的市场需求。公司于2018年开始布局移动周边消费电子产品,截至目前已储备TWS耳机、智能眼镜、无线充电器、拓展坞、游戏手柄等。

  根据GGII(高工产业研究院,专注于电动车、锂电、氢电、机器人、智能汽车、新材料、LED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产业研究)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智能仓储市场规模一直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18年中国智能仓储市场规模797.69亿元,同比增长16.45%,2014-2018年智能仓储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18.81%。中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为仓储业的崛起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加上制造业、商贸流通业外包需求的释放和政策的引导,智能仓储的战略地位将持续加强,未来智能仓储物流市场需求将进一步释放,GGII预测到2023年,智能仓储市场规模将达1975亿元。公司在智能仓储物流已有多年的大型项目经验积累,在WMS, WCS , MES 等调度系统方面坚持走自主研发之路,陆续形成了自有的底层软件架构,应用型软件,达成电气标准化管理。另外在堆垛机,BMS, 大型输送系统设备环节,也有相应的技术积累。未来将聚焦新能源、冷链、医药、汽车、电子商业领域制造商的需求,着力于智能仓储物流集成装备业务线的实施与拓展。

  2007年,公司成立“雷柏RAPOO”品牌,并以无线GHz技术改变国内计算机外设行业的市场格局,自有品牌于当年在国内打响知名度;2011年上市以后,坚持以自主创新和品牌全球化为发展核心,逐步搭建自主品牌全球营销渠道,并随着电子商务和物流管理行业的发展,以及消费者习惯的转变,较早的布局了国内线上渠道。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目前已在全球五十多个国家地区铺设销售网络。自自有品牌成立以来,公司不断加强品牌建设工作,连续多年参加国际IFA、CES展览,举行新品发布会,借助新媒体、主播、电子竞技战队等进行品牌推广。根据ZDC历年发布的相关报告,公司品牌在中国键鼠市场的关注度常年位列国产品牌第一、全球品牌前三。得益于良好的品牌口碑以及完善的销售渠道,未来公司可进一步释放品牌效应,在消费电子行业进行多元拓展;并借助渠道积累优势,迅速推广公司新产品。

  公司一直以行业领先科技为导向,坚持人性化的设计理念,通过设计创新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打造性能和价格可以兼得的口碑产品,从而建立客户对于雷柏品牌的好感和忠诚度。公司设计团队针对不同用户群体,制定不同的设计语言。其中,游戏V系列强调工学,外观设计采用流畅犀利线条,以黑为主色调搭配炫彩背光,凸显专业度以及炫酷潮流感;无线商务休闲系列,坚持以简约、时尚、实用主义至上的设计风格,黑白为主色调;报告期内新推出的Ralemo聚焦全新女性系列外设产品,则多采用高饱和度色调,简约柔性线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多款产品分别斩获“德国IF设计奖”, red dot(红点)国际设计大奖,日本G-mark设计奖、中国金点设计奖、中国设计红星奖等多项有影响力的大奖。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公司成功应对了疫情反复及制造模式转换磨合期运营效率提升困难这两个不利因素,聚焦“品牌商”策略,采用外协生产模式已初显成效,结合近几年公司不断进行内部革新,涉及包括产业端、产品端、供应链端不同维度的调整改革工作,公司基本面呈现出向上发展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009.87万元,同比上涨0.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1.28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主要原因为:①计算机外设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8.55%,整体主营毛利率水平较上期提升;②公司聚焦“品牌商”策略,采用外协生产模式,固定消耗(折旧、摊销等)有所减少,管理费用有所下降,提升了公司利润率;③盘活存量资产、加强资金管理提升资金效益进一步增厚了报告期内公司利润;④另一方面,汇兑损失同比上期有所加大,当期政府补助同比上期有较大幅的下降,侵蚀或减少了部分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扩大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布局。产品方面,进一步拓展无线电子产品及智能终端的应用场景,储备TWS耳机、智能眼镜、无线充电器、拓展坞、摄像头等多品类产品。计算机外设产品进一步释放“无线充电+无线连接+多设备切换”的功能协同,提升电子设备便捷性。

  报告期内,公司精准定位女性消费群体,推出新的子品牌“Ralemo”聚焦全新女性系列外设产品,打造小众化设计风格,多采用高饱和度色调,简约柔性线条;初期产品推广语言设定为气垫鼠标、慕斯键盘。该品牌着墨于个性化、主题化外设,截至报告期末已推出:日常办、女性彩妆版、圣诞绿野仙踪版,新春流金岁月版;向市场展现公司更为立体化、差异化的产品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制造模式转变后的首年,供应链管理部基于经营模式转变的诉求,不断深化供应链体系建设。①基于产品、技术需求,不断开发整合新供应商;②强化数字化管理,致力于制造供应商协同工作数字化。向生产厂商开放公司系统平台的外部接入口,将产品供应所涉环节信息化,提升管理效益;③品管人员驻厂,加强品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深挖新媒体手段,布局短视频矩阵,规划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及快手的运营,迎合互联网新社交、新营销;并针对不同用户群体的使用习惯,对流媒体渠道推广进一步拓展,增加在抖音、B站及小红书上的投放;进一步加深与电竞战队的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KPL王者荣耀武汉eStarPro战队、OMG电子竞技俱乐部英雄联盟战队达成合作,强化在电子竞技领域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展公司在各渠道品牌推广的深度与广度。报告期末,根据ZDC《2020年键鼠外设ZDC报告》显示公司的品牌关注度在鼠标市场、键盘市场均名列第一。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内部运作体系,区分产品事业部及职能中心:事业部覆盖从产品开发设计到销售售后的全部职能,以使得公司经营能够以市场技术、消费需求为导向,灵活应对市场变化;职能中心聚焦战略部署、资源调配及绩效考核,为业务发展夯实基础。

  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加快公司产品布局,扩宽销售渠道,公司积极引入优秀的技术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使公司人才队伍更完善;同时,继续实施人才培养,通过在职培训、外派学习、轮岗工作等多种方式,培养适应公司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建设公司内部人才梯队。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财务报告项目五、24。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将应收账款核算的未到期质保金7,581,457.29元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在应收账款核算的未到期质保金7,581,457.29元重分类为合同资产。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2,761,234.82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并将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82,671.15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1,405,162.73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并将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82,671.15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1年1月28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业已提前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浩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九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勉先生、冯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5.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及2021年度董事太阳城APP下载、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预案》。

  2020年度,依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按照薪酬与业绩挂钩的方式,并比对市场行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为年薪12.39-66.5万元人民币(含税)之间,独董津贴为12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2021年度,依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独立董事:冯东先生、李勉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各1万元/月(税后),非独立董事未有董事津贴。

  职工监事颜莉丽女士,薪酬人民币1.335万元/月;监事郑贤成先生,薪酬人民币2.43万元/月;监事李丹女士,薪酬人民币1.07万元/月(监事依据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的薪酬,未有额外监事津贴)。

  总经理曾浩先生,薪酬人民币3.035万元/月;副总经理余欣女士,薪酬人民币2.005万元/月;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谢海波先生,薪酬人民币6.28万元/月;财务总监谢艳女士,薪酬人民币3.2万元/月;

  2021年度薪酬预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8.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21,122.48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总额为-10,677.09万元,公司2020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持续发展、经营状况等,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①2017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为-9,193.97万元,每股收益0.07元,低于0.1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需具备的条件之一为:“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因此公司在2017年度不具备派发现金红利的前提条件。根据前述规定、制度,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业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2018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为-8,387.15万元,每股收益为0.03元,低于0.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需具备的条件之一为“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因此2018年度公司无法派发现金分红,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持续发展、经营状况等,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赠股本;此方案业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③2019年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25,773.76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总额为-15,208.36万元,每股收益为-0.6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需具备的条件之一为“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因此公司2019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持续发展、经营状况等,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业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2017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事项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11.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4.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司拟于2021年3月1日(星期一)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向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1年1月28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莉丽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5,009.8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651.28万元。《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21,122.48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总额为-10,677.09万元,公司2020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持续发展、经营状况等,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信息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7.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14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14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不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6.1.2款所规定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权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产品,有利于增加闲置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此期限内授权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

  不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6.1.2款所规定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权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产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1.公司基于2019年02月12日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签署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协议》,向东亚银行提交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于2020年3月18日收到东亚银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购买东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该产品已到期。

  2.2020年4月1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购买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1025D)。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该产品已到期。

  3.2020年4月23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提交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并于当日收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交易申请确认表》。根据条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3千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购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六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TH000847)。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该产品已到期。

  4.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提交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并于当日收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交易申请确认表》。根据条约约定,公司将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3 千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购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SZ03595)。详见刊登于2020年7月0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基于2019年02月12日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签署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协议》,向东亚银行提交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于2020年7月17日收到东亚银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购买东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20年7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基于2019年02月12日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签署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协议》,向东亚银行提交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于2020年10月16日收到东亚银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肆仟万元整)购买东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20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该产品尚未到期。

  7.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提交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并于2020年10月19日收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交易申请确认表》。根据条约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购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NSZ00083)。详见刊登于2020年10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该产品已到期。

  8. 公司基于2019年02月12日与东亚银行签署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协议》,向东亚银行提交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申请》,于2020年10月20日收到东亚银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购买东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20年10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该产品尚未到期。

  9.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根据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购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20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该产品已到期。

  10.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与中国银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根据条约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购买中国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20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该产品已到期。

  11.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与平安银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产品合约》,根据条约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人民币肆仟万元整)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刊登于2020年11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该产品已到期。

  12.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总协议》。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购买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详见刊登于2021年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该产品尚未到期。

  13.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详见刊登于2021年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该产品尚未到期。

  14.基于2021 年 1 月 27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向中国银行提交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并收到中国银行的确认回单,约定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详见刊登于2021年2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该产品尚未到期。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3月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日9:15—15:00。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5.审议《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及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述提案1、3、4、5、6、7、8、业经公司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2月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2业经公司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2月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3月1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召开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总议案、单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累积投票议案请在空白框中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截至2021年2月1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