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斯尔唯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被处罚

  新闻资讯     |      2024-02-16 05:05

  苏州斯尔唯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被处罚3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作出苏园税稽罚﹝2023﹞1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斯尔唯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款 42.781152万元。

  违法事实:经检查人员通过金三系统提取你单位抵扣开票品目为“通讯设备”子目录为“手机”的增值税专用,检查期内共涉及57份,通过数据比对分析,你单位在此期间没有开具品目为“通讯设备”子目录为“手机”对外销售,也没有申报未开票收入。 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梁某进行询问,梁某在笔录中承认:苏州斯尔唯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接受苏州市菲艾茜电子通讯有限公司、苏州泓润铭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瑞比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瑾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同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购买的产品是手机并签有合同,货款是通过对公账户支付的。购买手机的用途主要是销售、少量用于福利及部分是赠送客户。手机销售是零售为主,大部分是通过朋友介绍在手机市场发档口形式交易,交易时没有合同,主要以赚取差价为主,对外销售的手机货款以现金为主打到梁某个人卡上,销售的手机对外没有开具,销售获得的货款也没有打到公司账上,没有申报相应的税款,货款大部分打到梁某,小部分是微信、支付宝和现金,微信、支付宝和现金收取的具体金额由于时间久无法记清了。梁某在笔录认可了苏州斯尔唯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2022年4月取得上述公司开具的清单以及手机用途的统计数据。 根据你单位的情况说明2019年后你单位由于疫情等原因为维持经营运转于是开展手机销售业务。销售模式主要有三种从批发商或经销商进行批量拿货后在苏州赛格、汇丰、领华等数码港的档口进行批量销售,二是批发给门市部销售,三是零星销售,回款主要有转账、微信、支付宝、现金,收款人是梁某个人。销售回款部分以现金形式用于公司备用金支出太阳城官网,另一部分转入账户用于后续正常资金使用。 根据苏州同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该公司和你单位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批发手机业务金额在90万元左右,公司双方签订了销售合同并有相关送货单据。 根据金三系统你单位增值税申报情况导出数据比对,对调增的增值税及留抵税额进行调整并计算应补增值税税额。 综合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第十六条第四款按组成计税价格确认销售价格,你单位存在应计未计收入的行为,2019年少计销售收入1754038.93元,2020年少计销售收入1075858.41元,2021年少计销售收入651155.24元,2022年1-4月少计销售收入1029679.83元。 1.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四、五条之规定,应追缴你单位增值税436855.89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主席令第51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之规定,在追缴你单位增值税的同时,按规定征收你单位相应城市维护建设税28470.87元。 3.教育费附加方面:依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130号)第四条。

  苏州斯尔唯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4日,法定代表人梁丹,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1号B4109。(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