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示2023年11月份符合备案采购规定药品清单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 药品 阳光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36号)的工作要求,以及《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30号)相关规定,现将11月份符合备案采购规定的药品清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请 企业 登录招采子系统,在“公告通知”栏下载“2023年11月符合备案
规定药品”进行查看。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太阳城官网,并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企业申投诉应依法依规在公示期内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恶意投诉的企业将按照《福建省 医药 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