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曝光!江苏省扬州市第二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例公布

  新闻资讯     |      2023-11-18 18:26

  集中曝光!江苏省扬州市第二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例公布今年以来,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大违法失信行为治理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意识,让广大经营者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市市场监管局将陆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典型案例。今天公布第二批:

  2023年9月,高邮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20年4月至6月期间,牛某通过设立的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无商标标识的KN95型口罩(后经检测为不符合GB2626-2006标准的不合格产品)以及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某品牌N95口罩,并对外销售牟利。2022年9月,牛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高邮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将牛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3年9月,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法院生效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6年上半年至2020年6月29日,孙某某未经某体育运动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购进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胶皮、海绵、底板、包装盒等原材料进行加工,擅自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乒乓球拍、底板,并对外销售牟利。今年3月,孙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

  宝应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将孙某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3年9月,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法院生效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韩某某在未经某化妆品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受他人委托生产假冒该品牌的雪花膏,并收取加工费获利。今年3月太阳城网址,韩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宝应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将韩某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受商标品牌高价值利益驱使,社会上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商标管理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利益,侵犯了商标权利人合法权利,更削弱了高知名度商标企业的品牌商誉竞争力。

  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方式对违法犯罪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有利于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在此,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树牢诚实守信经营理念,以过硬品质和优良服务赢得消费者认可;增强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合法取得授权或者创立自主品牌等方式,走品牌化经营之路,提升市场竞争力。

  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也欢迎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加强对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督,如您发现违法经营线热线举报。让我们共同维护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